吉林市昌邑區2026年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吉林市昌邑區2026年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勘察設計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JLS20260213NTGC01001001
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市昌邑區2026年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已由吉林市昌邑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昌邑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吉林市昌邑區2026年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吉昌發改審批【2026】8號)文件批準建設 ,建設資金為中央生態環境資金及區級財政資金 ,招標人為吉林市昌邑區農業農村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擬對該項目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規模:本工程主要是對農村生活污水、農村生活垃圾、農村黑臭水體進行整治,主要建設內容為:采用“分散式處理模塊化”方式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即根據實際情況一村一策進行設置;按照“戶分類一村收集一鎮轉運一市處理”的治理模式建設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即在各村組或聚居點配置公用收集桶、垃圾收集車、清掃工具,新建兩座垃圾中轉站,并對5個垃圾中轉站(包括現有3個中轉站、此次新建設的2個中轉站)配備噴淋除臭系統和滲濾液收集設施;基于“控源截污一內源治理一生態修復”的治理體系,治理兩處黑臭水體。
2.2 招標內容:工程勘察及配合服務等、施工圖設計、施工前后對比效果圖圖冊(含施工期現場技術指導、配合招標人完成施工招標服務工作)、配合施工圖審查工作并確保設計成果文件通過審查、配合施工等一切招標人為完成本項目的所有設計工作。
2.3 建設地點:吉林市昌邑區。
2.4 勘察設計周期:30日歷天。
2.5 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行業相關勘察、設計規范要求。
2.6 招標控制價:按國家計委、建設部頒發的計價格【2002】 10 號文件及《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 年修訂本)的 70%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專業(排水工程)乙級資質及以上資質和環境衛生工程專業(含固體廢棄物處理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資質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或高級工程師(給排水)資格。
3.3 本次招標允許聯合體進行投標。
3.4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5 外省入吉企業應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辦理入吉企業信息登記后方可參加投標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不到的企業和管理人員 ,不得參與投標報名。
3.6 投標人提供的業績應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暫行規定》(吉建招〔2017〕6 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獲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