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山縣城市排水防澇綜合整治工程(二期)—蒲塘橋交叉口綜合整治工程公告
常山縣城市排水防澇綜合整治工程(二期)—蒲塘橋交叉口綜合整治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常山縣城市排水防澇綜合整治工程(二期)—蒲塘橋交叉口綜合整治工程已經常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常發改投資【2026】22號文件(項目代碼:2602-330822-04-01-247435)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上級補助和縣財政安排,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業主為常山縣城市公用服務中心 ,招標人為常山縣城市公用服務中心,代建人為常山縣城市項目建設中心,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哲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常山縣城市排水防澇綜合整治工程(二期)—蒲塘橋交叉口綜合整治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 / 萬元,工程概算4744.04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3772.1346萬元,建設規模: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蒲塘橋交叉口綜合整治部分:①蒲塘橋交叉口綜合整治:蒲塘橋進行拆除重建,塘橋按50年一遇洪水位設計,跨徑布置為29.9+35+35m,橋梁總寬27.5m。同時對交叉口局部排水不暢區域進行低點改造,對車行道進行恢復,對朝陽路至文峰東路交叉口進行恢復改造。②學堂路及天馬路南側支路排水防澇改造:學堂路改造范圍南起天馬路,北至黨校,長0.24km,寬36m;天馬路南側支路改造范圍西起儻溪路,北至天馬路,長0.47km。同時對雨污水管網進行清淤及修復。根據管線修復情況,對路面及相關基礎配套設施恢復。
建設地點:常山縣城區。
2.2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蒲塘橋交叉口綜合整治部分:①蒲塘橋交叉口綜合整治:蒲塘橋進行拆除重建,塘橋按50年一遇洪水位設計,跨徑布置為29.9+35+35m,橋梁總寬27.5m。同時對交叉口局部排水不暢區域進行低點改造,對車行道進行恢復,對朝陽路至文峰東路交叉口進行恢復改造。②學堂路及天馬路南側支路排水防澇改造:學堂路改造范圍南起天馬路,北至黨校,長0.24km,寬36m;天馬路南側支路改造范圍西起儻溪路,北至天馬路,長0.47km。同時對雨污水管網進行清淤及修復。根據管線修復情況,對路面及相關基礎配套設施恢復。(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其中,□建筑面積 /。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3772.1346萬元。
2.3 施工工期:400個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 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 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 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3.4 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5(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7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職稱: / ),?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項目負責人更換的,更換后該人員不得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參與本次投標。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3.8
(1)投標截止時間項目負責人不得有在擔任已中標工程或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工程的項目負責人。
(2)項目負責人建造師證書需提供帶二維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證書,注冊證書需在有效期內,投標截止日已年滿65周歲的不得參加投標。
(三)其他:
?3.9 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數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要求;
3.10 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場嚴重失信名單(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黑名單記錄、失信聯合懲戒記錄和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嚴重失信名單的信息為準);
3.11 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
3.12 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 投標人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3.14 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有效期內)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3.15 省外企業應按規定辦理“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浙備案”手續;
?3.16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或本項目的同一標段投標;
4.招投標方式
4.1 公開招標。
4.2 ?采用評定分離,□不采用評定分離。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本項目招標文件(含圖紙)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 https://ggzy.qz.gov.cn/ 。
5.2 招標文件下載網址:潛在投標人登錄 衢州市市縣一體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ggzy.qz.gov.cn/) 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5.3 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5.4潛在投標人登錄衢州市市縣一體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ggzy.qz.gov.cn/)辦理投標人信息入庫(衢州市級交易平臺市場主體信息庫,下同)備案事宜。
5.4.1未辦理企業信息入庫的投標人,根據顯示界面提示免費注冊,填寫、上傳相關主體信息,帶“*”號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 投標企業同時可申領招投標企業CA證書及電子簽章。具體操作可參考衢州市企業入庫操作手冊(投標人)。
5.5潛在投標人可在衢州市市縣一體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ggzy.qz.gov.cn/)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含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等)。確定參加投標的企業可憑本單位CA數字證書登錄衢州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按照操作手冊在對應模塊下載領取。
5.6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通過衢州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向招標人提出。提交異議截止日為2026年03月01日17:00。招標人將在衢州市市縣一體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補充(答疑、澄清)文件。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招標人不再書面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6年03月11日08時40分,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衢州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https://ggzy.qz.gov.cn/)。
□ 6.2 (投標文件需遞交的其他內容,如紙質投標文件、樣品等,遞交的地點、方式、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