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遠、尋烏北高速服務區污水處理站維修改造項目詢價公告
一、詢價條件
因工作需要,現開展尋全高速安遠、尋烏北高速服務區污水處理站維修改造項目詢價,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該項目已具備實施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詢價。
本次詢價項目名稱:安遠、尋烏北高速服務區污水處理站維修改造項目。詢價人為:贛州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包人為:江西省尋全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二、詢價內容及標準
1、詢價內容:對安遠、尋烏北高速服務區污水處理站系統現有設備維修更換、新增改造設備、主體基礎建設,以及管養維護服務等。所有設施設備需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含設備制造、安裝、環保等專項標準)設置,并符合本項目技術要求及相關檢測標準,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2025年11月發布的最新修改單中一級B標準排放要求,排放容量處理能力須不低于8立方米/小時。
具體詳見《安遠、尋烏北高速服務區污水處理站維修改造項目清單》。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不接受聯合體。
2、項目地點:尋全高速公路安遠、尋烏北高速服務區(尋烏縣、安遠縣境內)。
3、項目工期:60個日歷天內完成全部設備安裝工作內容,以發包人開工通知日期起計算,完工核查之日截止,每逾期一天,發包人有權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1000元/天。
4、管養維護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24個月。
5、缺陷責任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24個月。
三、本次詢價的控制價上限及要求
控制價上限:80.6萬元(含稅),其中設備安裝控制價上限為51萬元,管養維護費控制價上限為29.6萬元。報價人的報價不得高于本限價,且各分項報價不得高于對應分項控制價上限,否則視為不響應詢價文件,而被發包人拒絕。
報價表中的報價已包含但不限于實施和完成項目所需的建筑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安全生產費、交通維護費、人工、材料、運輸、安裝、供電、材料、質檢、設備、機械、特種作業車輛及作業平臺、機具、安全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施工許可、會務費、評審費、交通費、通行費、檢驗檢測費、交工驗收、與既有交通基礎設施交叉施工協調、管理費、利潤、稅金及培菌、藥劑、MBR膜清洗等所有費用,管養維護頻率一般為半年度一次,但如該管養維護頻率無法滿足設備正常運行及國家、省、市及項目所在地污水排放標準,則乙方應無條件按要求增加管養維護頻率,且所增加的管養維護頻率相關費用均包含在相關報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根據《贛云采交易平臺收費標準(暫行)公告》,贛云采平臺在項目評審結束后,向成交人收取費用。成交人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贛云采平臺要求完成費用繳納,繳納完成后方可下載中標通知書。
四、報價人資格要求
1.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具備在有效期內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近三年內(合同簽訂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詢價公告發布前1日)至少完成過一個類似項目,需提供合同復印件。
3.人員最低要求:
(1)項目負責人1人,具有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2)安全員1人,持有交通運輸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C”類證書。
報價人應提供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安全員近一年內任意一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社保證明材料的社保繳納單位名稱需與報價人單位名稱一致)。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報價人公章。
3.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詢價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報價。報價人之間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詢價,否則,詢價均無效。
五、評審原則
本次詢價采用經評審報價最低價法。
六、詢價保證金
本項目詢價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陸仟元整(¥16000元)。報價人必須將詢價保證金以現金或銀行保函形式(銀行保函原件),密封完好在一個單獨的封套內,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報價人單位公章,在現場遞交報價文件時一并遞交給詢價人,逾期不予受理。
詢價保證金必須按上述時限、密封要求遞交,否則其詢價保證金無效,詢價人有權拒絕其報價文件。若報價人在報價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后要求撤回報價文件,詢價人有權拒絕退還報價人的詢價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