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納溪經濟開發區化工園區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供水管道工程的澄清文件
四川瀘州納溪經濟開發區化工園區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供水管道工程(項目名稱)施工四川瀘州納溪經濟開發區化工園區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供水管道工程標段補遺
(一)
各潛在投標人:
四川瀘州納溪經濟開發區化工園區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供水管道工程(項目名稱)施工四川瀘州納溪經濟開發區化工園區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供水管道工程標段補遺內容如下:
1、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中投標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9日9時30分”;現更正為:“2026年3月13日9時30分”;
2、招標文件中保證金截止時間和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的生效時間為:“2026年03月08日”;現更正為:“2026年03月12日”;
3、招標文件 第二章 10.2招標代理服務費內容為:“?中標的投標人支付,支付標準:招標代理費按原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規定收費標準計算收。ò凑照袠舜砗贤s定填寫)”,現更正為:“?中標的投標人支付,支付標準:招標代理費按原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規定收費標準計算收取,預計約為80000.00元(按照招標代理合同約定填寫)”。
4、招標文件 第三章 2.2.4(2) 項目管理機構評分標準 其他主要人員 內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