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島市山海關區沙河清淤疏浚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秦皇島市山海關區沙河清淤疏浚工程 -設計施工總承包 已由 秦皇島市山海關區數據和政務服務局 以 山審發【 202 6 】 5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秦皇島市山海關區水務局 ,建設資金來自 省級投資和區財政投資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秦皇島市山海關區水務局 。項目已具備 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的 設計施工總承包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該工程是對沙河主河道進行清淤疏浚,沙河七星寨支流和興富支流東支進行清淤疏浚和河道防護建設等。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清淤疏浚、河道防護、生產橋加固、蓄水擋坎等。
2.2 招標范圍: 按要求完成秦皇島市山海關區沙河清淤疏浚工程 -設計施工總承包全部內容。
2.3 計劃 工期: 280 日歷天(其中設計服務期限 20 日歷天,施工工期 260 日歷天) 。
2.4 建設地點: 秦皇島市山海關區石河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類甲級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2)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具有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聯合體所有成員)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單位不得超過2家;
(2)聯合體各成員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成員的權利義務;
(3)聯合體各成員均為在中國注冊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
(4)聯合體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中投標;
(5)所有聯合體成員應按合同條件實施合同,承擔共同的和分別的責任,并且聯合體成員對全面履行本項目的各項義務互相承擔連帶責任。在聯合體協議書中,以及在聯合體成員之間的合同協議書中作相應聲明,應有使所有聯合體成員受到法律約束的簽署文件。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7)電子招標文件的下載、電子投標文件的制作、上傳、解密均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