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域使用權 掛牌出讓公告(泉自然資海告字〔2026〕1號)發布日期:2026-02-26
來自: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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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出讓公告
泉自然資海告字〔2026〕1號
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下簡稱“我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片區1號-1項目宗海海域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海基本情況和相關要求
(一)位置:位于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鎮七一墾區內,屬于歷史圍填海區域,具體用海位置及范圍見該宗海位置圖、界址圖。
(二)海域面積:13.3078公頃。
(三)用海類型:一級類為“工業用海”,二級類為“其他工業用海”。
(四)用海方式:“填海造地用海”中的“建設填海造地用海”。
(五)填海成陸用途:建設工業廠房。
(六)使用年限:出讓期限為50年,自海域使用權不動產登記之日起算。海域使用權轉換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后,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不動產權證書上登記的“海域使用權終止日期”。
(七)主要規劃指標:填海形成的土地用途為工礦用地—工業用地,1.1<容積率≤2.5,建筑系數≥4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6米,其他規劃設計要求詳見《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下達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片區1號-1項目規劃條件的通知》(泉資規〔2026〕8號)。
(八)海洋環境控制要求:競得者應配合當地政府嚴格落實各項生態修復建設措施,制定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加強應急管理,同時禁止陸域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營運期污水直接排放入海。
(九)起始價:5800萬元。
(十)增價幅度:10萬元。
(十一)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1160萬元。
二、競買人資格要求
(一)競買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與項目投資建設能力相匹配并能夠履行相關權利和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競買人必須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競買。
(二)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同時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三)競買人應符合泉州市中心市區工業用地準入條件,報名時應提供區級或以上相關部門(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證明材料。
三、掛牌方式及競價辦法
(一)采取在“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以掛牌的方式進行出讓。競買申請人登錄“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網站”注冊登記,提出競買申請,經掛牌人審查確認,在規定期間登錄交易系統進行網上報價和競買等。
(二)競買人初次報價可等于或大于掛牌起始價,之后每次報價必須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一個加價幅度以上的價格(須按加價幅度的整數倍報價)。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掛牌出讓的相關時間
(一)報名時間:2026年2月27日0時至2026年3月25日12時整。
(二)報名地點: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A幢4樓450室
(三)掛牌交易期限:2026年3月20日0時至2026年3月30日15時整。
(四)交易系統接收、確認數據信息的時間以系統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海域使用權采取網上掛牌方式出讓(即在“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交易系統”掛牌出讓),出讓人為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具體工作由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辦,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具體負責競買申請人的報名、資格審查及競得人的確認。掛牌出讓過程委托公證機構進行公證。網上掛牌的規則、協議等相關事項詳見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