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街道污水處理運維項目(淳湖佳苑和三期復建房小區)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時間:2026-02-27
南京正一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政府淳化街道辦事處(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淳化街道污水處理運維項目(淳湖佳苑和三期復建房小區)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和磋商。
一、項目概述
1.項目編號:NJZC-NJZY-C2026-001
2.項目名稱:淳化街道污水處理運維項目(淳湖佳苑和三期復建房小區)
3.招標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淳化街道污水處理運維項目(淳湖佳苑和三期復建房小區)項目。服務地點位于:江寧區淳化街道淳湖佳苑、淳新花園高層、淳博雅居。具體服務范圍:管理人員、藥劑、固廢處理、機電耗材、吸糞等。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單
4.項目預算:775860.38元(單位:人民幣)
5.施工期限:1年(具體以合同簽定時間為準)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參加競爭性磋商活動的供應商應當提供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2 《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承諾書即可代替以下資料: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重要說明:供應商在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上述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出成交通知書。
供應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適用信用承諾:
(1)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被相關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且尚在處罰有效期內;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供應商對信用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作出虛假信用承諾,視同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