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寧縣城區雨污管網提升改造項目(上戈片區)答疑紀要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寧縣城區雨污管網提升改造項目(上戈片區)已由泰寧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泰發改投資〔2024〕7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泰寧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建設資金來源多渠道籌措,招標人為泰寧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閩華晟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三明市泰寧縣;
2.2.工程建設規模:本招標項目工程建安造價約900萬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公用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泰寧縣城區雨污管網提升改造項目(上戈片區),招標范圍包括通用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招標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具體以招標圖紙為依據,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二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中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
2.4.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8911763元(包含暫列金411290元、暫估價6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8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標段劃分(如果有):/;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現行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3.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為牽頭人,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