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長江流域(江津段)北岸重要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施工圖設計答疑補遺文件
長江流域(江津段)北岸重要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施工圖設計
答疑及補遺
項目編號:AA20260023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長江流域(江津段)北岸重要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施工圖設計”答疑補遺通知如下:
答疑部分:
一、招標文件1.4.1-3.業績要求的設計業績未明確設計階段,請問初步設計業績可不可以?
答:不可以。
二、招標文件1.4.1
(3)業績要求的設計業績未明確設計階段,請問初步設計業績可不可以?
答:不可以。
三、概算書在初設階段已經完成,初設單位手上有完整的概算書,招標文件2.2.2
(1)將概算書作為技術評分項有失公平公開原則。
答:詳見補遺。
四、本工程招標人是重慶市江津區生態環境局;投標人資格要求為“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或“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備“中級及以上(給排水工程相關專業或環境工程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商務評審標準有效業績為“水環境治理或污水處理設計業績”。以上信息均表明本工程屬于“市政工程或環境工程”,但投標人業績要求卻是“水利工程設計業績”,“水利工程設計業績”與本項目明顯無關,是否排斥其他潛在投標人?
答:詳見補遺。
五、關于業績要求:提供滿足條件的初步設計項目業績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
六、1、招標文件1.4.1,投標人資格條件第3項業績要求“需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工程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的水利工程設計業績”是不是應該調整與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