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云陽縣巴陽溪防洪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云陽縣巴陽溪防洪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云陽縣巴陽溪防洪治理工程已由云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云陽發改投〔2024〕42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云陽縣巴陽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申請三峽后續專項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云陽縣巴陽鎮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云陽縣巴陽鎮巴陽社區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工程位于云陽縣巴陽鎮,工程河段上游起于高鐵橋附近,下游止于巴陽鎮中學附近,治理河道長度2094m。
2.3 本項目工程總投資金額:722.66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5633562.77元
2.4 招標范圍:本工程施工設計圖和圖紙說明、招標文件(含答疑、補遺)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具體以招標人發布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2.5 工期要求:工期為24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3.政府采購工程
3.1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
3.2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否,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要求,本項目不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4.1.2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容。
4.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5.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