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新鋼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鑄余渣處理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余新鋼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鑄余渣處理項目監理,項目招標人為新余新鋼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新余新鋼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擬對新余新鋼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鑄余渣處理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凡符合條件的投標單位均可參加本次招標活動。
2.2招標編號:GCFW-2026-02-01
2.3項目地點:江西省新余市
2.4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5服務周期:自本項目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缺陷責任期結束(其中計劃施工工期157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4個月,免費服務期4個月)。
2.6招標范圍:本工程監理范圍為新余新鋼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鑄余渣處理項目所包括的工程內容(含鑄余渣處理項目EPC總承包,及配套工程勘察,樁基檢測等),建構筑物、道路、綠化、給排水、設備安裝、設備調試、試車、驗收及保修等全過程的監理工作、資料整編和保修階段的相關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資格要求:[工程監理·專業資質·房屋建筑工程·乙級](含)以上或者[工程監理·專業資質·機電安裝工程·甲級](含)以上或者[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注冊監理工程師·機電安裝工程](含)以上。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