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水廠水質凈化達標建設工程公告
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水廠水質凈化達標建設工程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哈產委采﹝2026﹞第0096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水廠水質凈化達標建設工程,委托人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金來源已落實。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受委托人的委托,現對該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進行招標,本公司就該項目面向社會發布公告,歡迎參加。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水廠水質凈化達標建設工程
2.2服務地點:哈爾濱市
2.3招標內容:水質測試化驗服務:覆蓋凈水廠聯調聯試全階段的水質指標檢測、水樣分析及相關試驗工作,實驗完成后的水質,須通過市級衛生主管部門驗收,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明。水處理藥劑采購:包含凈水廠聯調聯試所需全部藥劑的采購、運輸、交付及相關技術支持,具體藥劑種類包括聚合氯化鋁(PAC)、聚丙烯酰胺(PAM)、次氯酸鈉、活化硅酸等。
2.4招標范圍:凈水廠聯調聯試階段配套的水質測試化驗服務及水處理藥劑采購,需同步保障測試化驗的時效性、準確性與藥劑供應的及時性、合規性。
2.5計劃服務期限:完成招標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內容,并提供相關化驗報告(最終以建設單位要求為準)。
2.6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的合格標準。
2.7定標方法:票決定標法(詳見招標文件)
2.8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9最高投標限價:1597219.68元(其中藥劑費用1281084.00元、檢測及化驗費316135.68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擬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2本次招標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省級及以上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認證范圍須包含本項目涉及的檢測內容)。
(2)投標人須為所投藥劑產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
3.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投標的家數不超過2家。
(2)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須具備其在聯合體協議中承擔的相應工作范圍的資質能力。
(3)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牽頭人及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明確聯合體各成員對本項目的全部責任和義務承擔連帶法律責任。該聯合體協議須有各成員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聯合體協議和授權書須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