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7-2028年度廠區及劉屋洲取水泵站、應急蓄水池建筑物防雷設施檢測項目公告
2027-2028年度廠區及劉屋洲取水泵站、應急蓄水池建筑物防雷設施檢測項目 采購公告
2027-2028年度廠區及劉屋洲取水泵站、應急蓄水池建筑物防雷設施檢測項目 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Q施工Q貨物 R服務項目實施公開采購活動,采用詢比采購方式公開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競爭。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 2027-2028年度廠區及劉屋洲取水泵站、應急蓄水池建筑物防雷設施檢測項目
1.2項目編號: XT-2026-FW-0002
1.3采購人: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新塘水廠
1.4采購代理機構: /
1.5資金來源:R自籌資金 Q財政資金 Q其他:
1.6最高限價: 41070.00元(詳見最高限價公布函)
1.7采購項目概況: 2027-2028年(兩個年度)對廠區及劉屋洲取水泵站、應急蓄水池建(構)筑物防雷設施進行檢測服務。
1.8標段劃分:本采購項目劃分為 / 個標段 /
2.采購內容和范圍
2.1采購內容和范圍: 2027-2028年(兩個年度)對廠區及劉屋洲取水泵站、應急蓄水池建(構)筑物防雷設施進行檢測服務。根據《廣東省防御雷電災害管理規定》要求,廠區及劉屋洲建(構)筑物防雷設施每年檢測一次(共兩次)并出具報告,而化學品原材料投加室及儲存倉庫等區域防雷設施每半年檢測一次(共四次)并出具報告。
2.2項目工期:Q計劃工期 Q交貨期 R服務期為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或至實際采購服務的結算金額達到暫定合同總額時止,二者以先到者為準。乙方服務質量應達到甲方項目需求書要求。
2.3地點:Q建設地點Q交貨地點 R服務地點位于 新塘水廠廠區及劉屋洲取水泵站、應急蓄水池
2.4質量要求:Q施工質量要求 Q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R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如下: 詳見項目需求書
2.5其他:R安全目標如下: 詳見營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R
(1)供應商應當具備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甲級資質。
Q
(2)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按采購文件填寫注意事項規定進行填寫)資格條件。
Q
(3)供應商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 / )
Q
(4)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 / )
Q
(5)其他要求: /
3.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管理關系。
(4)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5)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6)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內因發生質量或安全生產事故等受到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