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新城梧桐湖片區(qū)綜合開發(fā)項目(一期)城市合伙人項目經理部
土工材料詢比采購公告
本項目武漢新城梧桐湖片區(qū)綜合開發(fā)項目(一期)城市合伙人項目經理部土工材料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武漢新城梧桐湖片區(qū)綜合開發(fā)項目(一期)城市合伙人項目經理部土工材料采購;
1.2 采購人:湖北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1.3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
1.4 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建設地點主要集中在梧桐湖片區(qū)“三區(qū)三線”管控要求內,東至咸鄂高速、西至月山湖大道、南靠梁子湖、北臨武陽高速。項目規(guī)劃面積約 50.71 平方公里。圍繞梧桐湖片區(qū)總體發(fā)展規(guī)劃及建設需求,以完善區(qū)域道路基礎設施、環(huán)境治理及防洪排澇、公服及市政設施、提升產業(yè)發(fā)展為目標,擬策劃實施道路基礎設施類、環(huán)境治理及防洪排澇類、公共服務及市政設施類、產業(yè)發(fā)展類等工程。共四大類 29 個項目。
1、項目建設投資約為 323225.16萬元;2、項目整體合作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26年。項目總體建設期暫定6年,單個子項建設期不超過3年,運營期20年。
本項目不含稅最高限價為146802.70元;
1.5 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
1.6擬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的,凍結參與采購資格,期限為半年,自收到棄標函之日起計算。如有響應保證金的,沒收響應保證金。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采購范圍:武漢新城梧桐湖片區(qū)綜合開發(fā)項目(一期)城市合伙人項目經理部土工材料采購 ;
2.2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有 1 個標段,每個供應商可參加 1 個標段的詢比采購活動,最多允許獲取其中 1 個標段成交資格。
2.3 交貨期:在收到供貨通知3天內履行交貨義務;
2.4 交貨地點:武漢新城梧桐湖片區(qū)綜合開發(fā)項目(一期)城市合伙人項目經理部施工區(qū)域所在地或指定地點;
2.5 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2.5.1 乙方所供應材料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滿足業(yè)主、監(jiān)理、項目施工、驗收、試驗檢驗和圖紙相關要求,相關規(guī)范標準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土工格柵》(GB/T 17689-2008)、《土工合成材料應用技術規(guī)范》(GB50290-2014)、《土工合成材料短纖針刺非織造土工布》(GB/T17638-2023)、《長絲紡粘針刺非織造土工布》(GB/T17639-2023)、《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膜》(JT/T925.1-2014)、《塑料土工格柵蠕變試驗和評價方法》(QB/T 2854-2007)等。
土工格柵聚合物原料為高密度聚乙烯(HDPE),格柵所采用原料為原始粒狀顆粒,嚴禁使用粉狀和再造粒狀顆粒原料。縱向卷長相鄰橫肋內側間距≤320mm,12mm≤橫向卷寬相鄰筋條內側間距≤30mm;20 度下長期蠕變強度為≥40.0KN/m,炭黑含量≥2%,標稱拉伸強度≥120.0KN/m,2%伸長率時的拉伸強度≥33.0KN/m,5%伸長率時的拉伸強度≥65.0KN/m,標稱延伸率≤11.5%。所采用格柵為整體沖孔拉伸格柵,且有效使用年限應不小于 70 年。
2.5.2 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符合項目業(yè)主、監(jiān)理和項目試驗檢驗要求。
2.5.3 重要的貨物,甲方要求提供出廠合格證明的,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出廠質量合格證及批次質量檢驗報告,甲方憑單驗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