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珠江電廠2×600MW級煤電環保替代項目樁基檢測及地基承載力檢測項目招標公告
廣州珠江電力有限公司(招標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就廣州珠江電廠2×600MW級煤電環保替代項目樁基檢測及地基承載力檢測項目(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投標人提交投標。有關招標事項公告如下:
1.項目名稱:廣州珠江電廠2×600MW級煤電環保替代項目樁基檢測及地基承載力檢測項目。
2.招標范圍:
2.1本項目招標范圍:廣州珠江電廠2×600MW級煤電環保替代項目樁基檢測及地基承載力檢測項目。(具體詳見第四章:技術規范書)
2.2項目計劃服務期:服務周期自中標單位進場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檢測項目且招標人工程項目通過整體驗收之日止,服務周期必須滿足實際施工及驗收要求,且招標人有權根據工程實際需要調整工期及驗收時間,投標人須配合招標人的調整作出相應的執行計劃,進場日期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2.3提供服務的地點:廣州市南沙區珠江電廠廠區原址內。
3.合格的投標人條件(資格后審):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事業法人應持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
(1)、
(2)項條件:
(1)投標人具備以下資質(①或②):
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覆蓋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②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綜合資質證書或專項資質證書(專項資質證書包括:地基基礎)。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注:資質內容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新舊資質標準過渡工作的通知》(建辦質函〔2023〕100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24〕36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建質函〔2024〕65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有關事項準備的通知》(粵建質〔2024〕244號)規定。如投標人檢測機構資質證書的檢測項目與主要檢測內容名稱不同,但表達的意思一致也視為滿足該項條件。
(2)投標人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或CMA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證書附表的認證范圍覆蓋招標主要內容: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且證書在有效期內。如投標人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或CMA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中的檢測項目與上述名稱不同,但表達的意思一致也視為滿足該項條件。
3.3 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至少承接過一個單個合同預估金額不小于350萬元的類似檢測業績。(類似檢測業績是指業績材料中包含本次招標內容中的一項或多項的業績,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免招標證明)和技術服務合同等證明材料原件清晰掃描件并加蓋電子印章。類似業績時間及金額均以合同為準。)
3.4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為具有工程類中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需提供職稱證書及本單位社保證明文件(投標截止前近三個月)并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