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珠海市高新區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澇綜合提升工程-二標段修改公告
各投標人,本項目做招標文件修改,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1、招標文件專用條款5.1投標人資格條件:
“本項目是否接受港澳投標人投標:□是/■否。
■內地投標人必須具備:■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內地投標人)。
■省外企業已在廣東建設信息網(http://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登記。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具有獨立的資質。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
■本項目非適宜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項目。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人。”。
現修改為:
“本項目是否接受港澳投標人投標:□是/■否。
■內地投標人必須具備:■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內地投標人)。
■省外企業已在廣東建設信息網(http://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登記(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
■具有獨立的資質(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主辦方提供)
■本項目非適宜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項目。
■允許聯合體投標人。聯合體成員不能多于[ 2 ]家。聯合體主辦方應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一方。”
2、招標文件專用條款14.5定標委員會:“■定標委員會由[5]名(五人以上單數)成員組成。”
現修改為:
“■定標委員會由[7]名(五人以上單數)成員組成。”
3、更新招標文件第二章:要素與規則中的
(一)資格審查要素表。
4、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人應當遵守的投標文件格式中增加“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格式文件。
5、本項目延期開標,具體開標時間詳見最新議程安排。
說明:凡本項目之前發布的招標文件與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次修改內容為準。如本修改公告內容與更新后的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更新后的招標文件內容為準。請投標人重新登錄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珠海市)下載最新招標文件及附件,如由于投標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標而導致的不良后果,將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珠海市高新基礎建設有限公司
珠海華創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