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縣區西大橋至虬江西路片區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二)林業新村南村巖土工程勘察及擋墻設計公告
投標邀請福建黎旭建筑有限公司 受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政府虬江街道辦事處委托采用 邀請招標 方式組織 沙縣區西大橋至虬江西路片區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二)林業新村南村巖土工程勘察及擋墻設計(以下簡稱:“本項目”)的采購活動,請接到邀請函符合本項目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沙縣區西大橋至虬江西路片區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二)林業新村南村巖土工程勘察及擋墻設計
二、招標編號:黎旭沙采【2026】001號
三、預算金額、最高限價:詳見《采購標的一覽表》。
四、采購內容及要求:詳見《采購標的一覽表》及招標文件第五章。
五、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5.1法定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5.2特定條件:①本采購包允許供應商采用資格承諾制。采用資格承諾制的供應商,應當根據投標(響應)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資格承諾函,無需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一般資格條件證明材料;資格承諾函不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的,視為未按照采購文件規定提交供應商的資格及資信文件,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②采購項目有特殊資格要求的,供應商還應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5.3投標人必須具備有效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5.4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時須隨身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同帶到開標現場;授權代表參加投標時除在響應文件中須隨附《法人代表授權書》(格式附后)外,還需隨身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一同帶到開標現場;
5.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