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紅寺堡區第三污水處理廠工程施工全過程項目管理
紅寺堡區第三污水處理廠工程施工全過程項目管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紅寺堡區第三污水處理廠工程已由吳忠市紅寺堡區發展和改革局以關于紅寺堡區第三污水處理廠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紅發改審發〔2025〕17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吳忠市紅寺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自治區統籌資金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不足部分地方財政統籌,招標人為吳忠市紅寺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寧夏澤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總占地面積119畝(預留人工濕地),新建日處理2萬立方米污水處理廠一座,建設13座建(構)筑物,總建筑面積5408平方米,構筑物占地面積5951平方米;設備部分按日處理1萬立方米安裝,剩余1萬立方米處理設備待后期水量增加后進行安裝;配套室外給排水管網、道路鋪裝硬化、電網路燈監控、圍墻綠化大門等附屬設施;
2.2招標范圍:建設項目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經批準的施工圖預算為投資控制目標,包括實施階段的設計咨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項目的后綽管理工作)、監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結算、移交質保、驗收后評價,直至發改驗收和竣工驗收管理等,并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投資、合同、信息、變更等管理和控制 ,直至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竣工決算等實施過程的建設管理工作;項目的各類手續報批報建和組織協調各方面關系等、整理匯編移交有關項目資料等,具體工作內容詳見合同條款約定,以及招標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服務期限:自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決算審核結束;
2.4項目地點:紅寺堡區第二污水處理廠北側;
2.5標段劃分:本項目施工全過程管理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