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仙桃市漢江大道(唐家臺至青魚湖連接線)工程項目(EPC)項目經理部生石灰框架招標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CR2004-WZ-JZCG-2026-057
1.招標條件
1.1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仙桃市漢江大道(唐家臺至青魚湖連接線)工程項目(EPC)為市政項目,已由政府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業主貸款和項目自籌。現對石灰進行公開招標。
1.2招標組織單位:中鐵二十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3
招標人: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仙桃市漢江大道(唐家臺至青魚湖連接線)工程項目(EPC)項目經理部。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仙桃市漢江大道(唐家臺至青魚湖連接線)工程項目(EPC)項目位于湖北省仙桃市,主要對漢江大道(唐家臺至青魚湖連接線)進行提質改造,路線全長7.7公里,紅線寬23.5米-35米不等,主要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排水工程、綜合管溝等,配套建設路內停車泊位、公交站臺、立柱廣告位、交通驛站以及新能源充電樁等道路附屬設施工程。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規定(試行)》(中國鐵建供應鏈〔2025〕106號);
(6)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并符合投標項目經營范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注冊資金不低于300萬元。
(2)生產能力要求:投標人應具備招標物資的生產或供應的能力;投標人應具有較好的跨區域供貨能力;
(3)財務能力要求:供應商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供應商2024年至202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新成立的公司僅需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供應商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招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4)質量保證能力:須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2025年1月至今招標物資質量合格的檢驗報告2份;
(5)供貨業績:須提供供應商2023年1月至今招標物資供貨業績證明至少2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貨業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