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國電建中南院株洲“引洮潤株”水資源配置工程對湖南茶陵東陽湖國家濕地公園生態影響專題咨詢技術服務采購項目公開詢比采購公告
公開詢比公告(項目編號:PC-0204-26J6-FS0132)1 采購條件株洲“引洮潤株”水資源配置工程對湖南茶陵東陽湖國家濕地公園生態影響專題咨詢服務工作目前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部分進行公開詢比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2.1 項目概況株洲“引洮潤株”水資源配置工程以洮水水庫為引水源,通過新建橫貫株洲市的引調水大通道,向株洲市城區(包含天元、石峰、荷塘、蘆淞、淥口五區)及茶陵、攸縣、醴陵三縣(市)城區及沿線主要城鎮、農村提供優質水資源,從而解決株洲市城區和茶陵、攸縣、醴陵三縣(市)城區的第二水源問題,提升株洲市城區和茶陵、攸縣、醴陵三縣(市)城區以及工程沿線主要村鎮的供水水質,滿足城市及農村供水綜合利用要求。根據《湖南省水安全戰略規劃(2020~2035)》、《湖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湖南省“十四五”水資源配置及供水規劃》、《株洲市水安全規劃(2020~2035)》和《株洲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確定引洮潤株水資源配置工程的任務為供水,優化水資源配置,為株洲市城市生活提供優質水源。引洮潤株水資源配置工程建成后,聯合現有水源水庫工程向株洲市主城區、茶陵縣、攸縣和醴陵市供水,2035 年供水規模 26008 萬 m3,其中株洲市主城區 18011 萬m3、茶陵縣城區 2047 萬 m3、攸縣城區 2407 萬 m3、醴陵城區 3543 萬 m3
。2.2 采購范圍根據《國家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試行)》(林保規〔2023〕4 號)第二十條:“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或者國家級自然公園管理單位應當加強對設施建設必要性、方案合理性、設施建設對自然公園影響等的審查,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根據《湖南省林業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自然公園申報審(核)批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自然公園建設項目(建設項目定點及設計方案)及活動審查有關要求及程序中提出:建設項目或活動涉及國家級自然公園的,還應征求市州林業主管部門意見,再征求省林業局意見。省林業局根據建設項目或活動的具體情況進行書
面審查或實地組織專家審查論證,出具關于建設項目或活動意見的復函。建設項目或活動情況說明材料,需要開展影響評價或專題論證的建設項目或活動,應提供建設項目或活動對自然公園影響評價報告或專題論證報告。”本工程取水口及取水口隧洞涉及湖南茶陵東陽湖國家濕地公園;需按照要求編制《株洲“引洮潤株”水資源配置工程對湖南茶陵東陽湖國家濕地公園生態影響專題報告》。主要內容為完成報告所需的現場查勘、資料收集、報告編制、配合完成歸檔等,論證專題報告需負責送審、組織會務、報告報批并取得主管部門批復意見
。3 服務期限計劃開工日期:本合同生效后,計劃竣工日期:2026 年 5 月 10 日
。4 報價人資格要求4.1 報價人應同時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組建、注冊的組織與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