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烏海能源平溝煤礦卡布其礦區9號渣堆西側生態修復工程、甘德爾河上游廢棄采砂坑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60401422,招標人為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根據國家能源集團在蒙礦山及周邊10公里范圍系統治理計劃,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標準,對海勃灣區兩個項目:烏海能源卡布其礦區國能集團平溝煤礦9號渣堆西側進行生態修復工程、甘德爾河上游廢棄采砂坑進行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治理區內損毀的現狀單元進行修復。
2.1.2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招標施工分為2個子項目。其中:
項目一:卡布其礦區國能集團平溝煤礦9號渣堆西側生態修復工程。主要工程內容有:廢棄建筑物、廢棄渣堆清運工程;削坡、整形工程;漿砌石擋墻工程;防排水工程;邊坡防護工程;平整、覆土工程;植物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和輔助等工程;項目一劃分為2個治理區,治理一區位于治理區北部,治理區面積35.35公頃;治理二區位于治理區南部,治理區面積44.47公頃;治理區總面積79.82公頃。
項目二:甘德爾河上游廢棄采砂坑進行地質環境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內容有:場地整形工程、河道疏浚工程、覆土工程、道路工程、植物工程、灌溉工程、輔助工程等工程。修復治理區面積36.94公頃。
具體詳見“第七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及招標文件附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
2.1.3 計劃工期:項目一210個日歷天(不含養護期);項目二180個日歷天(不含養護期),實際開工時間均以招標人開工通知書為準。
2.1.4 項目建設地點: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施工甲級);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