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2026年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及2025年汛后河道疏浚和水毀項目施工圖編制項目(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NCX-2026-012
2.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2026年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及2025年汛后河道疏浚和水毀項目施工圖編制項目(二次)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470000.00元
最高限價:470000.00元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5.1采購內容:本次河道疏浚和水毀修復范圍涉及濱河辦事處、銀河辦事處、張莊辦事處、三官廟辦事處、龍港辦事處、馮堂辦事處、八千辦事處、消川鎮、大營鎮等10個鄉鎮(辦事處)約23條(段)現狀河道,內容包括清淤疏浚、護岸修復。同時包含2026年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修編、現狀河道無人機影像采集(非禁飛區)及上述工程勘察設計等相關內容。
5.2服務周期: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完成方案編制。
5.3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5.4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相關行業規范和標準。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務周期。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參與:否。
8.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9.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否。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含)及以上資質;
3.2項目負責人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負責人須為供應商正式員工,提供在投標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來任意一個月養老保險,在供應商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繳納的視同在本單位繳納;
3.3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定,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供應商遞交響應文件或響應文件時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查詢時將查詢網頁、內容進行截圖或拍照,以作證據留存,截圖或拍照內容要完整清晰。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拒絕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