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泰州市海陵區2026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京蘇北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已由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財政局以《關于泰州市海陵區2026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京蘇北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泰政水復〔2025〕25號)批準建設,項目建設資金已確定,建設資金來自省級及以上補助和地方配套,項目出資比例為省級以上補助300萬元、其余由市、區配套,項目法人為泰州市海陵區京蘇北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華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泰州市海陵區2026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京蘇北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施工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泰州市海陵區蘇陳鎮境內。
2.2項目概況:
泰州市海陵區2026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京蘇北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小流域綜合治理面積6平方公里,治理措施面積為 1.61平方公里。
主要建設內容:整治河道6條長1.73公里,新建生態護岸3.02公里;岸坡植物防護1.07公頃,保土耕作1.85平方公里。
本項目總投資約600萬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本次對泰州市海陵區2026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京蘇北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施工標進行招標,主要建設內容如下:河道清淤1.73公里,約33746m3,新建木樁護岸約1.065km、模塊墻護岸約0.05km,格賓護岸約1.9km,栽植314株海桐球及15株柿樹,實施草籽及草皮護坡10908m2,防護1.07公頃。
上述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詳見本工程招標文件招標圖紙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要求,工程量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本標段為泰州市海陵區2026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京蘇北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施工標,本標段最高投標限價為:伍佰肆拾叁萬陸仟捌佰零壹元捌角壹分(¥5436801.81)。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本招標項目工期為200日歷天。計劃于2026年4月14日開工(具體以總監理工程師簽發開工時間為準),2026年10月30日前具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條件。
承包人應按照《江蘇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要求建立專用賬戶支付農民工工資,如不按照文件規定發放農民工工資,發包人將暫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規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投標人須不低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資質的獨立法人;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協議書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2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類)施工業績。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驗收資料的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3)財務要求: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項目經理要求:①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及以上注冊證書(擬派一級建造師的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規定)。
②無在建工程(執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號”規定,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須在“承諾函”中提供承諾,在原件復印件章節或“承諾函”章節查見均認可);
③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c.在其他單位任職(在投標單位分公司任職不屬于在其他單位任職)。
提供項目負責人任職信息截圖{具體查詢方式:微信→發現→小程序→搜索電子營業執照(該小程序賬號主體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登記注冊局)→其他應用模塊→投資任職情況查詢→實名認證后查詢頁面截圖。具體操作詳見鏈接:https://www.sohu.com/a/499188811_121106991﹜,投標人提交的任職信息截圖時間或下載報告時間,必須在報名截止時間至開標時間區間內,否則作否決投標處理,否則作否決投標處理。
(6)技術負責人要求:水利工程中級及以上職稱。注:專業技術職稱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原人事部門)核準備案的或由人事部門授權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為準。
(7)其他人員要求:/;
(8)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均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專職安全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 1人;
(9)施工設備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依據《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意見》(泰政水〔2022〕124號)被判定為惡意投訴在公示期內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承諾)。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00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數字證書(相關資料下載地址: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分類—水利工程—投標人—相關下載,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錄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建立、更新企業信息庫(有關證書證件和業績證明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錄入、更新);
(2)登錄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
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