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安縣200MW飛輪/電化學混合儲能電站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公開招標公告
吉林省農安縣200MW飛輪/電化學混合儲能電站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省農安縣200MW飛輪/電化學混合儲能電站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吉林省合儲新興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資本金和銀行貸款,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吉林省合儲新興能源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長春市農安縣(區)農安經濟開發區燒鍋鎮。
2.2工程概況:規劃總容量為200MW/120.6664MWh,本期規模為200MW/120.6664MWh,儲能電站設置80臺2.5MW混合儲能集裝箱,每個集裝箱內設置1MW/8.33kWh飛輪儲能裝置、1.5MW/1.5MWh磷酸鐵鋰電池儲能裝置及PCS裝置,80臺飛輪制動電阻柜,設置20臺10MVA升壓艙(預裝式升壓變電站),建設220kv升壓站。
2.3計劃工期:2026年5月 30 日開工,2026年9月30日完成80座2.5MW/1.50833MWh混合儲能集裝箱、80臺飛輪制動電阻柜,20臺10MVA升壓箱變(預裝式升壓變電站)的安裝,2026年12月31日完成整站并網試運行。
2.4招標范圍:負責本項目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包括完成本項目建設所需的前期開工手續、建設手續、土地手續等,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工作,以及工程交接后的項目文件歸檔、設備檢測、竣工驗收、并網、建模及涉網試驗,缺陷責任期間保修并修補其任何缺陷、保修期保修,用戶培訓,對 EPC 總承包工程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文明、進度、費用等全面負責。
2.4.1工程承包范圍:
本招標項目包括完成本項目建設所需的開工手續、四通一平、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檢測、驗收、并網,建模及涉網試驗,配合辦理電網接入,土地流轉,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求的所有手續文件辦理,環保、水保、復墾、植被恢復等工程實施,辦理本項目開工前所必需的各項行政許可,工程消缺,培訓,驗收(含竣工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等。
(1)項目開工前工作:開工手續辦理及其它施工相關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安全評估及施工許可證等。
(2)勘察設計:勘察設計范圍為長春市農安縣200MW飛輪、電化學混合獨立儲能電站項目項目的四通一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階段的全過程勘察設計及相關服務,主要包括:儲能電站相關的地質勘察、測量等勘察工作;儲能電站設備選型、主輔設備技術規范書編制、儲能電站各系統設計、集電線路設計、升壓站、道路設計(進電站及施工檢修道路)及附屬設施以及與廠址或廠平布置等有關的所有項目的設計。
(3)設備材料采購:本工程儲能電站全套設備及材料均由中標人負責提供,包括四通一平工程所需的所有設備及材料(包括站外用電、用水線路及為滿足用電用水功能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所有設備及材料的到貨檢驗、卸車、運輸、二次倒運、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絡、人員培訓、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材料、設備要求及供貨范圍主要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可行性研究報告、接入系統方案及評審意見、發包人的內部管理要求執行,(包含但不限于儲能系統、電氣一次、電氣二次、通信系統,等本工程施工、運行所需的所有設備及材料)設備數量僅供參考,以經過發包人同意的最終設計為準,并滿足供電公司接入系統方案評審要求。
(4)施工范圍:施工范圍為本項目站區范圍內,整個站區四通一平的施工(包括站外用電、用水線路在站區內、外的工程施工、驗收等工作)、全部土建及安裝工程,設備安裝檢測、土建工程檢測、電力質檢等全部的工程檢測工作,達到并網條件。承包人的施工用電費用由承包人自理,項目整套啟動試運行期間儲能裝置的充放電電費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的施工、生活用水、本項目消防水池注水費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施工、生產及生活排水應按照國家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后排放,滿足環境監管部門要求,生活污水必須經過水處理設施處理合格后才能排放。現場施工按照儲能電站施工相關規范要求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