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興蓉萬興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三分公司業務保障專用車輛采購
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1.1 本比選項目比選人為成都市興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
1.2 本項目為企業自主比選項目,比選組織形式為自行比選。比選人選擇的比選代理機構是/。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 比選范圍:成都市興蓉萬興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三分公司業務保障專用車輛采購(其中,一標段:一輛汽油皮卡車、一輛新能源皮卡車;二標段:一輛灑水車),比選控制價為一標段428177.00元(含稅)、二標段118833.00元(含稅), 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 計劃供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九十個日歷天內,具體供貨時間以比選人通知為準。供貨為一次性供貨。供貨期內,接比選人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到比選人指定地點進行正式驗收。
2.3 交貨地點:萬興環保發電廠三廠:成都市龍泉驛區洛帶鎮松橋村。
2.4 標段劃分:2個標段。
2.5 其他:中選人應與比選人下屬單位成都市興蓉萬興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三分公司簽訂合同。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
3.1.1 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2 須為具有本比選項目相應供貨能力的企業;
資質要求:/;
3.1.3 財務要求:近3年無連續虧損(注:例如要求2022、2023、2024年無連續虧損,比選申請人2022、2023虧損或2023、2024或2022、2023、2024虧損,均不符合財務要求。新設立企業自設立以來);
3.1.4 類似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