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滲濾液處理廠運維服務項目公告
滲濾液處理廠運維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滲濾液處理廠運維服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已落實。項目法人為重慶市固體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重慶招標采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有能力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洛磧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廠位于桂灣村和太洪場村之間,廠內滲濾液、廢氣、固廢等處理設施均屬于洛磧垃圾應急填埋場配套環保設施。生活垃圾滲濾液進入滲濾液處理廠,經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24)表2標準后,排入沙公溪(排水管網長度約9公里),最終匯入長江。固化飛灰滲濾液進入滲濾液處理廠的飛灰處理站,達標處理后出水進入滲濾液處理廠排放渠。滲濾液處理廠生活垃圾調節池庫容30000立方米,固化飛灰調節池庫容100立方米,設計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能力為400t/d,固化飛灰滲濾液處理能力為50t/d。
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置采用“氣浮+均衡池+外置式膜生化反應器(MBR)+納濾(NF)+網管式反滲透(STRO熱備)+納濾濃縮液處理”工藝,處理過程中產生的膜濃縮液,采用“全量化”工藝處理。固化飛灰滲濾液處理工藝為“物化預處理+中和+兩級DTRO”,處置過程中消耗藥劑進行預處理,膜處理產生的濃液回灌填埋場。
滲濾液處理廠在MBR系統、膜濃液處理系統處理廢水時均會產生一定量的污泥,在加入PAM濃縮后,經過離心機脫水(污泥含水率小于80%),需合法處置,若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危險廢物,需按照國家標準分類暫存,最終交由具備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
洛磧垃圾填埋場為熱備生活垃圾填埋場,要隨時做好熱備準備,滲濾液處理廠要保證設備持續穩定運行,所有設施設備以及構建筑物運行狀態良好,處于熱備狀態,人員需按最低限度配備到位,現場所有安全措施,安全標識能夠達到《重慶市中心城區市級生活垃圾填埋場監管評價辦法》的各項要求。
2026年預估處理量約為130噸/日(含固化飛灰滲濾液約1噸/日)。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約2287.13萬元(含稅)。
2.2招標范圍:1)滲濾液處理廠(含飛灰處理站)、外排水應急池、外排管線等設施設備、儀表、管線、閥門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確保污水正常處置、達標排放。
2)負責整個污水廠的安全環保、區域環境衛生、臭氣管控等工作。
3)負責污水廠運行過程中產生的人工、能耗、檢測、監測、勞保、工器具、備品備件、耗材及原輔料等生產要素。
4)構筑物主要包含廠區各類池體、車間等各類功能間,設備主要有污水處理工藝設備、除臭設備、運輸設備三大類,由投標人負責洛磧滲濾液處理廠設施設備運維全過程管理。
5)投標人需派遣專業運營人員及管理人員等總人數不少于12人,服務期間需24小時有專人值守污水處置設備。
6)負責滲濾液廠以及人員的安全環保管理,主要涉及到運維過程的制度編制,涉及的環保設備運維,水質檢測、在線監測設備運維管理,以及為保障洛磧滲濾液處理廠的安全穩定運行,投入安全生產物資等。
7)負責對3號生活垃圾調節池內3600立方米的沉積污泥進行清理與處置。中標方須在中標后5個月內完成該部分污泥的清理、脫水、固化及合規外運處置工作。
8)投標人在運維過程中發生應急事件后及時按程序報告招標人,并將應急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分析,損失金額,應急措施及預估應急費用報告招標人,經招標人同意后實施。如該事故為投標人責任事故,則應急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如該事故為非投標人責任,則應急費用由招標人支付。應急類費用包含非投標人原因造成的構建筑物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例如:房屋或調節池開裂)、滲濾液外溢等。
9)投標人運維過程需按招標人廠站標準化建設(包括標識標牌更新、管網線路整改規范、道路劃線等)、6S標準化管理等要求執行。
10)滲濾液污水廠因運行需要出現技改需求時,投標人協助招標人提供技改方案建議。
特別說明:由于本項目運行使用的部份超濾膜和STRO膜為原運營單位資產,投標人需在中標后與原運營公司協商以上膜的費用支付問題。
2.4服務期:2年。
2.5服務地址:重慶洛磧生活垃圾填埋場(重慶市兩江新區洛磧鎮太洪村)。
2.6特別提示:本項目服務有效期內,當實際服務費金額達到合同暫定金額時,服務即刻終止;實際需求金額未達到合同暫定金額,但服務有效期已到,本服務即刻終止。
3.政府采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