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項目特許經營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項目特許經營已由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以沿府函〔2025〕182號批準依法依規公開招投標,招標人為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局,建設資金來自特許經營中標單位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特許經營所有內容(包含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等)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淇灘鎮彭華村。
2.2、建設規模:本項目規劃用地面積17342.15㎡ (26.01畝),建筑占地面積7660.00㎡。總建筑面積18540.00㎡,其中:綜合樓820.00 ㎡、實驗樓220㎡ 、生產車間17500.00㎡、門衛-磅房40㎡,綠化工程6069.80㎡ 、道路工程及場地硬化2000㎡ 、停車場700㎡(小車車位11個,大車車位10個)、綜合管網工程300.00m、路燈工程20盞、圍墻700.00m、污水處理設施300.00㎡,設備購置及安裝1項(含智慧桌椅、辦公電腦等,暫估價30萬元)。
2.3、合同估算價:23000000.00元。
2.4、計劃工期:建設工期為12個月(從開工至竣工移交);特許經營為20年。
2.5、標段劃分: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項目特許經營。
2.6、招標范圍: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所有內容(包含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等),項目設計年處理能力77.80萬噸(含彈性擴容機制),覆蓋全縣120%以上建筑垃圾處理需求,預留20%處理能力應對未來增量;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70%,無害化處理率100%
。2025年日均清運量410噸,2030年日均清運量548噸。建筑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為30元/m3。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按財庫(2022)19號、財庫(2020)46號、黔財采(2014)15號、財庫(2017)141號、財庫(2014)68號和財政部印發“關于印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名清單的通知”執行。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本項目(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若服務的承接企業是中小企業,請供應商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出具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聲明函內容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本項目所屬行業為 服務行業 。
注:1.本項目是電子開評標,請各位投標人攜帶CA前往交易中心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