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黃陶勒蓋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巴彥高勒煤礦濃鹽水蒸發結晶設計項目招標公告
內蒙古黃陶勒蓋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巴彥高勒煤礦濃鹽水蒸發結晶設計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內蒙古智格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受內蒙古黃陶勒蓋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就內蒙古黃陶勒蓋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巴彥高勒煤礦濃鹽水蒸發結晶設計項目組織公開招標,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且已落實。現公開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參加。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內蒙古黃陶勒蓋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巴彥高勒煤礦濃鹽水蒸發結晶設計項目
2.2 招標編號:NMGZD-ZG-201
2.3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巴彥高勒煤礦濃鹽水蒸發結晶項目,設計一期濃鹽水再濃縮處理量為140 m3/h@22h;蒸發結晶系統處理量為42 m3/h@24h,其中包括一期濃縮后產生的約15.75 m3/h高濃鹽水和西翼二期深度處理站產生的22 m3/h高濃鹽水。本項目濃鹽水經濃縮處理后,產水全鹽量滿足國家三部委聯合下發的(環環評[2020]63號)文件規定要求,即TDS≤1000mg/L。本項目產生的結晶鹽滿足資源化利用要求,結晶產生的硫酸鈉達到《工業無水硫酸鈉》(GB/T 6009-2014)II類一等品以上要求;產生少量氯化鈉及雜鹽,產生的氯化鈉滿足《工業鹽》(GB/T5462-2015)中精制工業鹽工業干鹽二級指標。現需編制初步設計,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2.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提交最終初步設計文件,協助業主取得上級公司批復。
2.5質量:滿足招標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獨立簽訂合同的權利和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出具承諾書,格式自擬)。
2、投標人需具備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級資質;項目擬派負責人應具備環境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
3、投標人應提供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社會信譽自查承諾(格式自擬,蓋公司公章);
4、投標人未被責令停業、未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投標人需提供投標截止日近3日內“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zxgk.court.gov.cn/shixin/)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
6、投標人應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犯罪查詢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