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排洪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排洪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已由 福清市發展和改革局以 融發改審批〔2025〕590號批準建設, 建設單位為 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建設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招標人為 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福清市江陰鎮;
2.2. 工程建設規模:
對緯6渠(經7渠至新厝鹽田)、芝港渠(新江公路至順寶渠)、順寶渠(林芝路至西渠)、西渠(順寶渠至沙塘渠)、沙塘渠(新江公路至西渠)、支渠(東南電化至沙塘渠)、南曹渠(高港大道至興林路)、圣發渠(南曹渠至高港大道)等8條渠進行清淤,總長度17366米,清淤量71339立方米。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招標范圍為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排洪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渠道清淤、渠底硬化、圍堰等招標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具體以施工圖為依據,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工程合同額<1000萬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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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5114894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60 個日歷天, 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 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現行相關規范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