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6年運輸設備采購項目詢價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6年運輸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YG1202600093)。
二、項目類別:貨物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采購內容:包組一:公司本部、龍歸分公司、竹料分公司和大沙地分公司采購4臺中巴車。包組二:大坦沙分公司和石井分公司采購2臺混動商務車。本項目執行兼投兼中原則。同一供應商可就本項目一個包組或多個包組進行報價,本項目按包組
一、包組二的順序評審及推薦各包組候選人,包組
一、包組二推薦所報總價由低到高排序前2名為該包組的第
一、第二候選人。若某個供應商按包組的順序已被推薦為排序靠前的包組的第一候選人,仍能被推薦為后續包組的第一候選人;若某包組通過資格、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含已被推薦為靠前的包組的第一成交候選人)不足2名時,該包組采購失敗。
五、項目最高總限價:2,255,106.16元。本項目共分2個包組,包組一限價:1,791,481.08元;包組二限價:463,625.08元。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各包組一致)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項目響應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汽車銷售業績。(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雙方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三)供應商須為汽車生產廠家或代理商,若供應商為生產廠家,擬投入的貨物須為自產品牌;若供應商為代理商,擬投入的貨物須經生產廠家合法授權。(遞交響應文件時需提供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
(五)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七、公告開始時間: 2026年3月06日。
八、公告結束時間: 2026年3月16日9時00分。
九、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6年3月16日9時00分。
十、其他
(一)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
(二)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
(三)交貨地點:廣州市白云區石槎路695號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
(四)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五)登記及采購文件的獲取時間、獲取方式、采購文件售價、保證金繳納:
1.登記時間: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6日9時00分。
2.采購文件獲取時間: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6日9時00分。
3.登記及獲取采購文件方式:
(1)供應商須在廣州公共資源采購平臺(陽光采購服務平臺,下稱采購平臺)注冊企業賬號并根據平臺提示完善企業信息,采購平臺網址:https://www.gzsu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