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載體店鋪污水管網年度吸污疏通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載體店鋪污水管網年度吸污疏通項目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宜興經開區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宜興經濟技術開發區;
2.2工程規模:/;
2.3招標范圍和內容:對店鋪區域(東郊、廣匯、五星、奔馬等)污水管網進行定期疏通與吸污作業;對已查明下沉、壓扁的管網段進行開挖修復或更換;對損壞嚴重或不符合要求的污水井進行拆除并重新砌筑。其他為保證排水系統暢通所需的零星修復工作;具體施工內容由招標人根據實際需求確定,工程量以現場收方為準,按實計算;
2.4合同估算價:約90萬元;
2.5工期:直至完成工程合同價相對應工程量或2026年12月31日,以先到者為準;
2.6質量標準:合格;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電子證照,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同時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2.3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2.4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近6個月任意一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交費清單(指2025年10月-2025年3月任意一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并查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續聘的項目負責人投標。
3.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3.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3.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3.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3.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