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源電力哈密國能2×66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凝結水精處理系統設備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60201552,招標人為國網能源哈密煤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網能源哈密煤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哈密國能2×66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為國家能源集團大南湖電廠擴建端新建的煤電一體化供熱項目,一期建設2×300MW空冷燃煤發電機組,二期工程建設2×66萬千瓦空冷燃煤發電機組,預留再擴建條件。
設備使用條件:
本期工程采用超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單軸、四缸兩排汽、十級回熱抽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輪機,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裝置。
主廠房由汽機房、除氧間、煤倉間、鍋爐房組成,設一集中控制樓,設備均為屋內布置。
2.1.2招標范圍:
投標人負責按照合同及技術文件約定提供國源電力哈密國能2×66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凝結水精處理系統,包括前置過濾器及高速混床、再生系統、工業抽汽回水處理系統、機組排水槽及其附屬設備等,具體詳見技術文件。
2.1.3計劃工期(施工)/服務期限(服務)/交貨期(貨物):
交合同簽訂后150天供貨完畢;服務期至2臺機組168小時后1年。最終交貨時間滿足現場工程實際需求。
2.1.4交貨地點:
國源電力哈密國能2×66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施工現場,具體卸貨位置由招標人指定,交貨方式為車板交貨。
2.1.5質量要求:
2.1.5.1凡按引進技術設計制造的設備,需按引進技術相應的標準如ASME或IEC等規范和標準及相應的引進公司和其所在國的規范和標準進行設計、制造和檢驗。
2.1.5.2在按引進技術標準設計制造的同時,還必須滿足最新版的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相應標準規范。如引進技術標準和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相應標準規范相矛盾,以要求嚴格的標準執行。
2.1.5.3在按引進技術標準設計制造的同時,還必須滿足有關安全、環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規程(規定)。
2.1.5.4如果本招標文件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標準,則以本招標文件的要求為準。
2.1.5.5現場驗收試驗,凡未另行規定的,均應按照ASME試驗規范進行。汽輪機熱力性能驗收標準為ASME PTC6,蒸汽的性能應取自Ernst.schmidt發表而由Ulich.Grigull修訂、更新的SI-單位制0~800℃,0~100MPa的水和蒸汽特性圖表或IAPWS-IF97規定的水和蒸汽特性圖表。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