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關于安圖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的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安圖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 13:30(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采購計劃備-[2026]-00015號-LYCZ2026-003
項目名稱:安圖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
預算金額(元):2652090
最高限價(元):2652090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 安圖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
數量:
預算金額(元):265209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 對安圖縣城區及鄉鎮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集中焚燒處理,確保垃圾處理符合環保及相關規范要求,做到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置。每年生活垃圾約25550噸,每噸處理費不超過34.6元。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合同期限3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執行。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2)《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狀況商業信譽和財務信用良好,并在設備、資金、人員組織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具有2025年度的財務報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業須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企業財務狀況良好的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