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高新西區(qū)水質凈化中心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咨詢服務比選公告
高新西區(qū)水質凈化中心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咨詢服務
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1.1 本比選項目比選人為 成都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
1.2 本項目為企業(yè)自主比選項目,比選組織形式為自行比選。比選人選擇的比選代理機構是 / 。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 比選范圍: 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及比選人的要求對比選人委托的高新西區(qū)水質凈化中心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咨詢服務工作,比選控制價為川價發(fā)〔2008〕141號《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中規(guī)定的審核竣工結算相應標準的40%,審減審核費率按審減額2%的費率, 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 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比選人委托的咨詢服務工作內容為止。
2.3 服務地點:成都市。
2.4 標段劃分: 1個標段。
2.5 其他: 比選申請人未對本項目提供過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咨詢服務、招標控制價審核咨詢服務、施工過程造價控制咨詢、過程審計服務。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
3.1.1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單位);
3.1.2 資質要求: / ;
3.1.3 財務要求:近3年無虧損(新設立企業(yè)自設立以來);
3.1.4 類似業(yè)績要求:
近年( 2023 年1月1日至參選截止時間)共具有不少于 1 個類似業(yè)績。類似業(yè)績是指: 單個工程項目工程造價2億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或審核)或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咨詢或竣工結算審核(或審計)造價咨詢服務業(yè)績;
3.1.5 信譽要求:不存在比選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限制參選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