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業融資申請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城市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由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永城市農業農村局,建設資金來自債券資金,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施工和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永城市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2.2 采購編號:永財公開招標采購-2026-10 ;招標編號:商工程〔2026〕034號
2.3 建筑規模及內容:高標準農田總建設規模12萬畝,包括新建3.15萬畝、改造提升8.85萬畝。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田塊整治、灌溉排水、田間道路、土壤改良、農田輸配電、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等工程,(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4 建設地點:永城市境內(侯嶺街道、雙橋鎮、酂城鎮、薛湖鎮、酂陽鎮、馬橋鎮、新橋鎮、太丘鎮、高莊鎮、蔣口鎮、李寨鎮、裴橋鎮、馬牧鎮、龍崗鎮、條河鎮、陳集鎮、陳官鎮、黃口鎮)
2.5 資金來源:債券資金
2.6 招標內容及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分為2個標段;
第一標段:施工(田塊整治、灌溉排水、田間道路、土壤改良、農田輸配電、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等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內容;
第二標段:施工監理
2.7 招標范圍:
第一標段: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內容
第二標段:施工階段全過程及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
2.8 計劃工期及監理服務期限:
第一標段: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第二標段:監理服務期限: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責任期(約240日歷天);
2.9 第一標段: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和標準;
第二標段:質量控制目標:合格,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和標準
2.10 招標控制價:
第一標段:201968609.6元
第二標段:1615748.88元
2.11評標和定標方法:評定分離,評標辦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價+綜合評審”的方式。
定標辦法:采用“核查隨機法”的方式。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3.2 資質要求:
第一標段: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第二標段: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3 人員要求:
第一標段: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水利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及2025年 1 月 1 日以來任意 1 個月社保繳納證明并提供查詢方式(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查詢清單為準)(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提供,成員單位無需提供);
技術負責人需具備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專職安全員具備水利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技術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及2025年 1 月 1 日以來任意 1 個月社保繳納證明并提供查詢方式(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查詢清單為準);(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提供,成員單位無需提供)
(在投標截止日前120日內,項目經理有在其他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任職變更事項的,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當地行政主管部門變更備案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標段: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水利工程類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監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總監(提供無在監項目承諾書),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及2025年 1 月 1 日以來任意 1 個月社保繳納證明并提供查詢方式(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查詢清單為準);
3.4 施工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需至少具有一項高標準農田項目施工合同金額在1.6億元(含1.6億元)以上項目施工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施工合同或協議書、中標通知書(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提供,成員單位無需提供)。
監理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需至少具有一項已完成的類似項目監理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監理合同或協議書、中標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