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呈貢萬溪沖片區給水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昆明呈貢萬溪沖片區給水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已由昆明市呈貢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呈發改復[2025〕10號、昆明市呈貢區行政審批局以編號530114252001740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昆明清源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與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出資,項目出資比例為雙方各承擔50%,招標人為昆明清源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云南招標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2.1項目名稱:昆明呈貢萬溪沖片區給水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
2.2工程地點:
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
2.3工程建設內容:加壓泵站兩座(撈魚河加壓泵站、萬溪沖加壓泵站,設計規模2.5萬m3/d)、撈魚河加壓泵站進水管(DN600管1955m)、撈魚河加壓泵站出水管(DN600管5484m)、萬溪沖加壓泵站出水管(低區:DN600管970m,DN500管1627m;高區:DN400管58m)、搶修中心預留用地、二期預留用地。
2.4招標范圍:
昆明呈貢萬溪沖片區給水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包含建設撈魚河加壓泵站、萬溪沖加壓泵站,設計供水規模為2.5萬m3/d;撈魚河加壓泵站DN600進水管1955m、撈魚河加壓泵站DN600出水管5484m、萬溪沖加壓泵站出水管(低區:DN600管道970m,DN500管道1627m;高區:DN400管道58m);搶修中心預留用地、二期預留用地。采購范圍包括施工圖設計、設備采購、施工、專項方案編制及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
2.4.1 施工圖設計部分:根據招標人提供的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完成項目施工圖設計及相關專項設計,在初步設計批復的工程內容及規模范圍內開展施工圖設計工作,提供經第三方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成果文件,并服務于施工全過程,配合完成變更設計、驗收、資料歸檔等各項設計相關工作。
2.4.2工程部分:
1)建筑安裝工程: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撈魚河加壓泵站、萬溪沖加壓泵站、水池及其進出水管道的結構、建筑、給排水、電氣、自控系統等的建筑安裝工程以及相關的施工便道、道路保通等臨時工程及措施項目。完成涉鐵、外接電源、管線綠化移栽管養及恢復、臨時占道等專業暫估價工程。完成調試、聯合試運轉、性能試驗、技術服務、人員培訓、售后服務、驗收移交、工程質量保修等,以滿足項目投入使用的實際需求。配合發包人開展好征地工作,預留用地整理和保護工程(如有需要,按發包人要求執行)等。
2)設備購置: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及設備采購技術規定要求完成項目所需各項設備和材料的采購、運輸、安裝、調試,并完成有效的設備帶水試運行直至驗收合格,提供售后服務和相關資料等。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球墨鑄鐵管及配件、鋼管及配件等主要材料;水泵、閥門、電機、流量計、配電柜、控制柜、安防系統、自控系統等設備。同時也包括施工圖設計及工程量清單中未注明,但投標人認為項目穩定運行需增加的必要設備,滿足項目投入使用的實際需求。
2.4.3專項方案編制:完成
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過撈魚河防洪評價、開挖永久占用信息路護坡安評等專項方案的編制及相關手續辦理。
2.4.4
本項目屬于“交鑰匙”工程。在本工程范圍內的項目,即使沒有詳細列明工程子目或有對應分項進行報價,其費用亦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2.4.5其他:完成發包人委托的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工作,最終以項目合同約定為準。
2.5工期要求:
總建設期240日歷天。工期節點計劃:合同生效后,承包人于30日歷天內提交通過第三方審圖單位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含施工圖預算); 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并具備通水條件。
2.6質量要求:
(1)總承包質量標準:執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2019 年12月23日)、《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 50358-2017) 及國家、省、市現行法規、規范的相關規定。
(2)設計質量標準:設計符合相關行業設計標準規范等國家及地方現行標準及其它設計標準、規范的要求;確保成果資料完整、真實準確、清晰有據,確保施工圖成果資料通過審圖,并對所提供的成果質量負終身責任;設計成果必須符合相關部門或單位的要求。
(3)施工質量標準:按設計施工圖完成圖紙內全部施工內容,滿足設計要求,質保期按工程項目質量缺陷期要求執行,工程施工符合國家、地方現行的相關質量驗收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
(4)設備材料質量標準:滿足項目建設及使用功能要求,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材料設備的質量標準規定、招標文件及設計要求。
2.7 承包方式: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2.8資金來源:政府資金及企業自籌,已落實。
2.9資格審查方式:本次招標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2.10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為具備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企業(事業)法人或其它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含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乙級(含乙級)及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