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壩鎮農村自來水提質升級工程(項目名稱)
新壩鎮農村自來水提質升級工程-朱圩村、四里村、陳戶村、大井村、武圩村工程(標段名稱)施工招標公告
3207062405200001003001(標段編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新壩鎮農村自來水提質升級工程(項目名稱)已由連云港市海州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海行審投(2024)15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 連云港市海州區新壩鎮人民政府 ,招標人為 連云港市海州區新壩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資金來源),項目建設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新壩鎮農村自來水提質升級工程-朱圩村、四里村、陳戶村、大井村、武圩村工程 (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中晟全過程工程咨詢設計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標段名稱:新壩鎮農村自來水提質升級工程-朱圩村、四里村、陳戶村、大井村、武圩村工程
2.2 建設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新壩鎮
2.3 建設內容:朱圩村、四里村、陳戶村、大井村、武圩村給水工程、道路工程等
2.4 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現行驗收標準,等級為合格
2.5 工程規模:本項目為自來水提質升級工程,建設PE給水管線,球墨鑄鐵給水管,新建閥門井、水表井等;道路、瀝青路面拆除及恢復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等;
2.6最高投標限價:21539226.76元,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否則作為無效標處理;
2.7招標范圍說明: 本項目為朱圩村、四里村、陳戶村、大井村、武圩村農村自來水提質升級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圖紙等
2.8 工程類別和技術復雜程度:
工程類別:□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術復雜工程:/
2.9 工期:總工期 100日歷天,實際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2.10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業及資質等級: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提供項目負責人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及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明細證明必須由社保部門出具并加蓋社保機構章或社保機構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2025年09月-2026年2月任意一個月社保證明)。
3.3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3.3.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3.2投標人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3.3.4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
(4)本次招標不接受項目負責人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3.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資格審查可選條件:
□3.4.1□企業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項目負責人自 2023 年 01 月 01日(含)至今(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金額在17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給(供)水工程施工業績,并已驗收合格;
(1)上述類似業績的認定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業績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類似業績時間的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
(2)提供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工程規模、合同價款、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否則不予認可。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并將原件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中,否則不予認可。
(3)業績價款以施工合同簽約金額或中標金額為準,其余任何補充、變更及結算審計等金額均不作為業績價款認定的依據。
(注:除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認可:
(1)項目負責人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
(2)合同履行時,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或者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規模范圍執業的;
(3)項目負責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4)項目負責人違反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
(5)本次招標不接受項目負責人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3.4.2自 2024年 3 月 1 日以來(近2年內),投標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來(近1年內),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來(近5年內),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項目招標執行“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的要求。
(2)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號文、蘇建招辦〔2022〕2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投標使用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由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