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廠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項目-臨時供電工程(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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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 標 公 告 項目編號:SZ0400G260213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廠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項目-臨時供電工程(二次)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佳木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源為計劃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差額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籌解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廠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項目-臨時供電工程(二次)
2.2建設地點:佳木斯鶴大公路松花江公路大橋附近。
2.3建設規模:新建一臺S13-2000+3150KVA箱式變壓器一臺,S13-630KVA箱變一臺,箱變基礎兩座,新組立12米水泥桿6根,15米水泥桿8根,新建一二次融合斷路器2臺、高計2臺、隔離開關2組、避雷器2組。新建ZC-YJLV22-8.7/15-3*300型10KV電纜580米,新建ZC-YJLV22-8.7/15-3*70型10KV電纜520米,電纜均采用非開挖拉管方式敷設。
2.4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04月1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0日,總工期:40日歷天。
2.5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內容。
2.6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7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8最高投標限價:3079684.88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及以上資質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還須具備國家能源局部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五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任命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標截止日當日的狀態為準),并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投標人繳納的近3個月(2025年12月-2026年02月)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材料(建辦市函【2019】92號文件中規定的6類情形人員除外,須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
3.3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管理辦法》(黑建規〔2023〕2號)要求執行,以不低于文件中“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標準-專業承包工程”規定配備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投標人也可以根據項目管理需要增加崗位及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