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改善辦學保障條件-首都體育學院校園建筑滲漏綜合整治2期工程設計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改善辦學保障條件-首都體育學院校園建筑滲漏綜合整治2期工程設計服務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03-23 13: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0002****200164389-XM001
項目名稱:改善辦學保障條件-首都體育學院校園建筑滲漏綜合整治2期工程設計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6.57088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16.57088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完成改善辦學保障條件-首都體育學院校園建筑滲漏綜合整治2期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出具施工圖設計文件,配合完成必要的審圖、報批等相應手續(xù),并完成后期施工階段與建設單位技術配合及驗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7日歷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中小企業(yè)政策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 □小微企業(yè) 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yè)制造、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yè)承接。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yè)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yè)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 / 。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 /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使用事業(yè)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3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根據(jù)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文件規(guī)定, 通過“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投標截止日前相關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不得參加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