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高新水質凈化有限公司設施設備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楓橋廠工程配套設備項目-自控系統改造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Z-GC-260030)
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
一、招標條件
本蘇州高新水質凈化有限公司設施設備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楓橋廠工程配套設備項目-自控系統改造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395萬元,招標人為江蘇省環保集團蘇州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一 蘇州高新水質凈化有限公司設施設備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楓橋廠工程配套設備項目-自控系統改造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材料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2. 提供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或最近一期財務報表(至少應包括現金流量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及提供“充足的資金保證、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體系”的承諾,如成立不滿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近期的財務報表且提供“充足的資金保證、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體系”的承諾,均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承諾書,并加蓋公章)。
4.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內任意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納稅材料提供銀行扣款憑證或完稅證明,繳納社保資料須提供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或稅務局代收后出具的稅種為社保的《完稅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或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依法無需納稅的投標人須提供無需納稅的證明材料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5.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