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市永定區光坑水庫工程水土保持項目招標公告
龍巖市永定區光坑水庫工程水土保持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龍巖市永定區光坑水庫工程水土保持項目已由福建省水利廳以福建省水利廳關于龍巖市永定區光坑水庫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 閩水審批[2024]2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龍巖市永定區客家土樓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及地方自籌,出資比例為/,招標人為龍巖市永定區客家土樓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正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龍巖市永定區光坑水庫工程水土保持項目龍巖市永定區光坑水庫工程水土保持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龍巖市永定區西溪鄉;
2.2 工程規模:工程總投資為7626851元;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本工程總治理面積40.53hm2,綠化面積112469.76m2。總表土剝離面積162100m2,覆土量 21581.30m3,各類截水溝2854m,排水溝8970.60m,排水涵管913.8m,雨水管118m,三級沉淀池1座,簡易沉砂池 10 座,擋墻 2 座(96.20m),臨時苫蓋45000m2。(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預算審核工程量清單);
2.5 最高控制價:7626851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734724元(含暫列金199724元,暫估價535000元及其他項0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1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T 223-2025)及其他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73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三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職稱,/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