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6.03.12包頭市排水防澇三期項目-機場片區雨水積水點治理工程第二部分監理招標公告
內蒙古和譽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受包頭市市政事業發展中心委托,對包頭市排水防澇三期項目-機場片區雨水積水點治理工程第二部分監理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投標。具體情況如下:
一、項目名稱:包頭市排水防澇三期項目-機場片區雨水積水點治理工程第二部分監理
二、招標編號:HY2026JL01
三、立項批文: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包頭市排水防澇三期項目-機場片區雨水積水點治理工程第二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包發改審批字[2025]20號)、關于包頭市排水防澇三期項目-機場片區雨水積水點治理工程第二部分初步設計的批復(包城管發[2025]32號)
四、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五、建設規模:新建初雨調蓄池及配套截流井1座,初雨調蓄池有效容積為4500立方米,并配套格柵間及進水提升泵房、除臭設備間、變配電間、值班室各1座。其中格柵間及進水提升泵房設計規模2.6m3/s、除臭設備間設計除臭規模為9000m3/h。建設配套進出水管線、溢流管、排污管等配套附屬管線及檢修通道等相關配套設施。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六、招標范圍:本項目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工程施工階段、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階段和工程保修階段全過程的監理。
七、計劃投資額:20.35萬元
八、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