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中鐵二十三局三分公司靈寶供水廠項目、清水河道排(二期)項目物資框架采購(商品混凝土、地材)公開招標公告
中鐵二十三局三分公司靈寶供水廠項目、清水河道排(二期)項目物資框架采購
(商品混凝土、地材)
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CC-2303-2026-WZZBKJ01
1.招標條件1.1 靈寶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靈寶市焦村城市供水廠項目,建設單位為靈寶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項目資金來自地方政府專項證券及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80%,招標人為中鐵二十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靈寶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靈寶市焦村城市供水廠項目經理部。建設資金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招標人所需商品混凝土進行公開招標采購。
1.2 高新西區清水河以南片區道排工程(二期)施工項目,建設單位為成都高新西區發展建設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自國家投資-政府投資(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中鐵二十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高新西區清水河以南片區道排工程(二期)施工項目經理部。建設資金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招標人所需地材進行公開招標采購
2.工程概況及招標內容2.1 項目簡介
2.1.1 中鐵二十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靈寶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靈寶市焦村城市供水廠項目(以下簡稱:靈寶市供水廠項目)位于河南省三門峽市靈寶市焦村鎮,項目采用窄口水庫水為水廠水源,水廠水處理采用常規處理+深度處理工藝,出水水質標準滿足《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的要求。本次一期工程建設內容:項目取水、輸水、配水工程及凈水廠廠區5萬m3/d規模水處理設施、生活辦公、廠區附屬設施。取水輸水:從武家山窄口水庫總干渠出秦嶺隧洞口處引水并建設取水口,鋪設兩根DN600的管道至凈水廠,單根長度約1.5千米;配水:從凈水廠向東鋪設兩根DN700—DN900的管道,單根長度約12.03千米,將水送到城區,與城區現狀管網連接。
2.1.2 中鐵二十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高新西區清水河以南片區道排工程(二期)施工項目(以下簡稱:清水河道排工程(二期)項目)本工程為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區德源,本項目包括風,新建 4 條市政道路:A 線(安遠五路—安遠二路)、B線(康強三路—康強四路)、C線(康強四路—康樂大道)、D線(康強四路—康樂大道)道路總長 2074.952m,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施工內容包括A 線、B 線、C 線規劃橫斷面均為 3.5m 人行道+8m 機非混行車道+3.5m 人行道=15m; D 線規劃橫斷面為 3.5m 人行道+3m 非機動車道+7m 車行道+3m 非機動車道+3.5m 人行道=20m。
2.2 招標內容:詳見投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
3.招標依據3.1 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規定(試行)》(中國鐵建供應鏈〔2025〕106號);
(6)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4.1 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 商品混凝土(包件SH-01)(適用于靈寶市供水廠項目)
(1)經營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一般納稅人資格。代理商其代理的產品生產商須滿足采購人對生產商的要求,生產商簽署授權代理委托書以證實其合法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招標物資生產廠家須具有預拌混凝土資質。(代理商須提供代理生產廠家的預拌混凝土資質掃描件,許可范圍內含擬招標物資)。
(3)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具有相應的配套生產能力、工藝、裝備、運輸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混凝土拌和站具備不低于1000方/天的生產能力,有滿足大體積混凝土等關鍵部位連續澆筑所需的完整配套設施和保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同標號混凝土的持續供應、完備的生產與檢測設備、以及配套的運輸設備、泵送設備等。
(4)財務能力:供應商具有相應的財務能力,資金財務狀況良好,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具備招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商品混凝土(包件SH-01)生產商或代理商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含500萬元人民幣);須提供企業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相關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掃描件等相關財務證明材料,未發生連續兩年虧損情況(按凈利潤判定)。
(5)質量保證能力:招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商品混凝土(包件SH-01)執行《混凝土結構通用規范》GB 55008-2021及其引用標準、《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201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抗滲混凝土技術參數執行《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2-2024標準;構筑物混凝土均須摻入Ⅰ型混凝土膨脹劑,摻量約為膠凝材料的10%,后澆帶或膨脹加強帶應提高一個強度等級,摻量約為膠凝材料的12%。投標產品近兩年(2024年1月1日至今)內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合格報告貳份。
(6)供貨業績要求:具有采購物資或同類物資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采購物資供貨業績證明材料不少于叁份(附合同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4.2.2 地材(包件DC-01)(適用于清水河道排工程(二期)項目)
(1)經營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一般納稅人資格。代理商其代理的產品生產商須滿足采購人對生產商的要求,生產商簽署授權代理委托書以證實其合法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招標物資生產廠家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代理商須提供代理生產廠家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掃描件,許可范圍內含擬招標物資)。
(3)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具有相應的配套生產能力、工藝、裝備、運輸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4)財務能力:供應商具有相應的財務能力,資金財務狀況良好,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具備招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生產商或代理商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含200萬元人民幣);須提供企業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相關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掃描件等相關財務證明材料,未發生連續兩年虧損情況(按凈利潤判定)。
(5)質量保證能力:招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地材(包件DC-01)執行《建設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標準、《建設用砂》執行GB/T 14684-2022標準、《燒結普通磚(標磚)》執行GB/T 5101-2017標準。須提供投標產品近兩年(2024年1月1日至今)內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合格報告貳份。
(6)供貨業績要求:具有采購物資或同類物資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采購物資供貨業績證明材料不少于叁份(附合同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4.3 履約信用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具有穩定可靠能力處理協調地方關系,保證采購物資及時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