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洪澤區2025年污水管網改造及北和平溝等排水防澇工程項目(EPC)三標段公告
洪澤區2025年污水管網改造及北和平溝等排水防澇工程
項目(EPC)三標段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洪澤區2025年污水管網改造及北和平溝等排水防澇工程項目已由淮安市洪澤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洪發改投資復【2025】43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江蘇洪澤湖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洪澤區2025年污水管網改造及北和平溝等排水防澇工程項目(EPC)三標段(設計、采購、施工)(標段)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2.1.1建設地點:洪澤區主城區及朱壩片區。
2.1.2建設規模:洪澤區2025年污水管網改造及北和平溝等排水防澇工程項目(EPC)三標段,主要包含排水戶改造工程、市政管網修復、混錯接改造及新建工程及朱壩片區管網改造,對范圍內的40個居民小區、36個公建單位、城中村及小散亂區域進行改造,主要改造范圍東起渤海路,西至總渠路,南抵潯河路,北達洞庭湖路。改造的主要內容包括雨污分流、截流處理、管網修復以及建設預處理設施等。
2.1.3合同估算價:17000.00萬元;
其中工程設計費的最高投標限價為:160萬元,
建筑安裝工程費(含設備購置費)的最高投標限價為:16840萬元(主城區12840萬元、朱壩片區4000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36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經發包人批準并由監理人發出的開工令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算),其中:
(1)設計工期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歷天;
(2)采購、施工工期要求:330日歷天。
2.2質量標準:
(1)設計要求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
(2)采購要求質量標準:滿足和符合招標文件、總承包合同約定,并符合相關驗收規范要求。
(3)施工要求質量標準:合格。
2.3招標范圍:
1、主城區
(1)排水戶改造工程
對居民小區、公建單位、城中村、小散亂區域進行改造,主要改造范圍東起渤海路,西至總渠路,南抵潯河路,北達洞庭湖路。改造的主要內容包括雨污分流、截流處理、管網修復以及建設預處理設施等。
(2)市政管網修復、混錯接改造及新建工程(詳見初步設計)
①對市政雨污水管網進行修復,主要修復范圍東至渤海路,西至總渠路,南至潯河路,北至洞庭湖路。
②根據管網空白區及片區積淹情況,新建市政雨污水管網,主要范圍東至渤海路,西至總渠路,南至潯河路,北至洞庭湖路。
2、朱壩片區管網改造
朱壩街道污水管網改造工程,項目范圍為朱壩街道長江路、黃河路、潯南路、迎賓路、華山路、商貿城,管徑為DN300-DN500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申請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標人資質條件:
(1)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a.設計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設計資質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具有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具有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b.施工資質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企業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
注;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上述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具備上述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3擬派項目負責人(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以下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且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有效期內);
②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③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
總承包項目經理要求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a.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b.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上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c.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總承包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總承包項目經理解鎖手續,或總承包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總承包項目經理執業范圍之內。
d.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注:總承包項目經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其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相關要求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
3.4業績要求: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工程總承包業績:自2023年1 月1日(含)以來,完成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5000萬元及以上市政排水管道(雨水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或污水提質增效工程總承包業績。
②施工業績:自2023年1月1日(含)以來,完成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 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市政排水管道(雨水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或污水提質增效工程總承包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