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廠街道2026年自管泵站設施運維服務公告
大廠街道2026年自管泵站設施運維服務 發布時間:2026-03-17
大廠街道2026年自管泵站設施運維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大廠街道2026年自管泵站設施運維服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江北新區葛塘街道菜園路254號(南京鑫駿捷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年3月 30日10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XJJZC-2026004
項目名稱:大廠街道2026年自管泵站設施運維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6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26萬元(人民幣),高于此價格按無效報價處理。
采購需求:大廠街道2026年自管泵站設施運維服務,具體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其他會計報表等,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相關加蓋公章的承諾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寧財購通〔2021〕5號)的規定,以上“
(2)-
(6)”中涉及的證明材料,供應商可以在響應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響應文件中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格式詳見采購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證明材料。
供應商僅提供信用承諾書而未提供以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