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木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東方市濱海片區棚戶區改造(AB區)項目混凝土預制管材料采購招標公告
中國土木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東方市濱海片區棚戶區改造(AB區)項目混凝土預制管材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CECC-2026-DFPGXH-WZZB-002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為中國土木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東方市濱海片區棚戶區改造(AB區)項目,招標組織單位為中土集團南方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為中國土木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東方市濱海片區棚戶區改造(AB區)項目經理部,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中鐵建投(海南)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 100%,建設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混凝土預制管材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工程概況:項目位于海南省東方市濱海片區 B 地塊范圍內,北起二環北路,南至環湖東路,西鄰濱海北路,東鄰東海路,東港路與昌八鐵路從地塊中部穿過,地塊毗鄰中心城區。該項目總占地面積為 83.82 公頃,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區范圍內。項目以生態修復為主,建設為輔的規劃建設模式,建設內容為沿線截污、水體生態治理、水面清雜及河底清淤、生態護岸、綠化、雨水凈化、水系連通及龍須溝配套治理工程。項目含中心生態水系、濱水濕地、環湖綠道、樹林草地區、生態涵養區域、生態游覽區、生態樹島等。
2.2 招標內容:西湖水環境治理及生態修復綜合整治提升工程混凝土預制管材料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的方式。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 招標依據
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13號)(僅適用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 本次招標“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4.2.1 經營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供應經驗的公司,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書。
4.2.2 供貨能力:能保證按時按質貨到工地現場。
4.2.3 質量保證能力:銷售混凝土預制管材料應嚴格按照招標文件上的混凝土預制管材料的材質、規格及規范要求。
4.2.4 財務能力: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具有良好的企業社會信譽,財務狀況良好。
4.2.5供貨業績:投標人須提供2023至2025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至少兩份供貨業績(須附中標通知書或供貨合同復印件),期間注冊的新公司僅需提供成立后的業績;
4.2.6 履約信用: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期沒有在其他項目物資投標中提供虛假材料或違規違紀處于被取消投標資格狀態的投標人;最近兩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兩年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企業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不接受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中的黑級供應商以及被招標人列入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提供2023至2025年完成供貨項目的用戶使用證明(履約證明)至少1份(并附相應合同復印件),期間注冊的新公司僅需提供成立后的用戶使用證明(履約證明);
4.2.7 投標人未被列入《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
4.2.8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2.9 投標人應提供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和國內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的投標物資。
4.2.10 投標人應提供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運輸、保險和售后服務以及履行其他相關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