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清花高速FWQ標項目經理部自購物資招標采購公告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CC-MLZG-2026-04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清遠清新至廣州花都高速公路項目已由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清遠清新至廣州花都高速公路(原名清遠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項目核準的批復(粵發改核準〔2021〕1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廣東灣區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銀行貸款。本次物資招標的招標人為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清花高速美林服務區項目經理部,現對已具備招標條件的自購物資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美林服務區項目規劃用地332833㎡,約470畝;總建筑面積39270㎡,共規劃了18棟單體,主要建筑包括5棟服務區主體,其中北區服務綜合樓3層、粵運配套服務樓6層,南區服務綜合樓1層、運營辦公宿舍樓7層,交警樓3層。
13棟配套用房(充變電房、門衛室,垃圾收集房、汽修房、交配電房、水泵房、收費雨棚、污水處理,其中水泵房和污水處理為地下1層,地上1層)。本工程的建筑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設計基準期為50年。
本服務區設計機動車車位928個,充電車位按小型車車位數量的15%配建到位,充電樁車位共71輛。本標段計劃工期:暫定12個月,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規定(試行)》(中國鐵建供應鏈〔2025〕106號);
(6)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 鋼結構材料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的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或代理商;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出具的針對投標包件授權函或經銷商證明;
(2)許可和認證要求: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3)生產能力要求: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檢測和檢驗合格的專業生產設備;須在附表2品牌范圍內:
(4)財務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財務能力;投標人須提供2023年、2024年連續兩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報表,附表中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同時必須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有效的營業執照及注冊會計師證書(復印件);如投標人成立(注冊)時間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冊)以后此條款所要求的相關財務證明材料;
(5)質量保證能力要求:須提供招標物資2022年1月1日至開標之日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有 CMA 或 CNAS 標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檢測報告不少于1份;每種物資全指標技術參數性能滿足國家最新標準的各項規定;
(6)供貨業績要求:具有招標物資2022年1月1日至開標之日鐵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設項目的供貨業績不少于1份(附合同復印件(含新簽合同和正在執行的合同));
(7)履約信用要求:信用良好,須提供2023年、2024年連續兩年納稅信用等級或由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納稅信用證明及“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頁面截屏并蓋投標人公章,詳見本章4.2.18項要求;如投標人成立(注冊)時間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冊)以后此條款所要求的相關履約證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標人與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具備跨地域的供應、集散能力。
4.2.1 混凝土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的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或代理商;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出具的針對投標包件授權函或經銷商證明;
(2)許可和認證要求: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3)生產能力要求: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檢測和檢驗合格的專業生產設備;
(4)財務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財務能力;投標人須提供2023年、2024年兩年的財務報表,報表中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投標人成立(注冊)時間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冊)以后此條款所要求的相關財務證明材料;
(5)質量保證能力要求:須提供招標物資2022年1月1日至開標之日的合格檢測報告不少于1份;每種物資全指標技術參數性能滿足國家最新標準的各項規定,上海臨港項目要求至少提供兩種材料檢測報告;
(6)供貨業績要求:具有招標物資同類型產品2022年1月1日至開標之日鐵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設項目的供貨業績不少于1份(附合同復印件(含新簽合同和正在執行的合同));
(7)履約信用要求:信用良好,須提供2023、2024兩年納稅信用等級或由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的納稅信用證明及“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頁面截屏并蓋投標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標人與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具備跨地域的供應、集散能力。
(9)混凝土供應模式:本次采購采用“甲供主材(水泥)+ 乙供輔材(骨料、外加劑等)”的聯合供應模式,具體劃分如下:
甲供材料:所有強度等級混凝土所需的水泥由甲方統一采購并提供至乙方(中標供應商)指定地點(混凝土生產站)。乙方負責甲供水泥的卸貨、儲存、保管及合理使用。
乙供材料:混凝土所需的其他全部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砂、石、外加劑、水等,均由乙方自行采購、運輸、檢測、保管和使用,其中砂石料、外加劑。
特別約定:為保障工程材料品質源頭可控,本工程混凝土生產所使用的砂、石料及各類外加劑,其生產廠家/品牌必須在附表3的《推薦/批準品牌名錄》中選擇,或單獨報請建設單位書面批準。未經批準的廠家/品牌所生產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10)混凝土原材料責任:3.2 甲方將根據每一批次混凝土生產簽收單上記載的實際供應方量和該批次混凝土的實際生產配合比,精確計算出該批混凝土的理論水泥消耗量。
3.3 乙方須建立獨立、清晰、可追溯的甲供水泥專用收、發、存臺賬,詳細記錄每批水泥的入庫、出庫及對應生產的混凝土批次、方量和配合比編號。乙方應每月與甲方進行對賬,并開放臺賬及生產記錄供甲方核查。
3.4 節超量 = 該考核期內甲供水泥的實際出庫消耗量 - 核定的理論水泥消耗總量。若節超量 > 0(即實際消耗>理論用量),則定義為異常損耗。
3.5 對于經雙方核對確認的異常損耗部分,將按照甲方采購成本價,從對應考核期內的乙方混凝土結算價款中全額扣除。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陸中國鐵建云鏈平臺(www.crccep.cn)注冊會員,查詢擬參與投標包件進行網上報名、支付標書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