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電動車產業園污水處理廠項目
招標公告
E3203010380001177001001(標段編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豐縣電動車產業園污水處理廠項目已由豐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以 豐政務辦備(2026)2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豐縣高新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為豐縣高新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 自籌資金 ,項目建設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豐縣電動車產業園污水處理廠項目(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徐州晟和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標段名稱:豐縣電動車產業園污水處理廠項目
2.2 建設地點:豐縣常店鎮電動車產業園內
2.3 建設內容:豐縣電動車產業園污水處理廠項目,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2.4 質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規模:豐縣電動車產業園污水處理廠項目,項目在原廠內建設,處理規模為4000噸/天,同時鋪設污水管網等相關配套工程。
2.6 工程合同估算價(萬元):約2007.35萬元
2.7 單位工程及招標范圍說明:豐縣電動車產業園污水處理廠項目,項目在原廠內建設,處理規模為4000噸/天,同時鋪設污水管網等相關配套工程。
2.8 工程類別和技術復雜程度:
工程類別:□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術復雜工程: /
2.9 工期:180日歷天。
2.10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本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非財政性資金項目)
2.10.1.1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以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業及資質等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
3.3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3.3.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3.2投標人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3.3.4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資格審查可選條件:
□3.4.1□企業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企業或者項目負責人 2023 年 4 月 1 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
(注:除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認可:
(1)項目負責人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
(2)合同履行時,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或者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規模范圍執業的;
(3)項目負責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4)項目負責人違反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
□3.4.2自 2024 年 4月 1 日以來(近2年內),投標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3自 2025年 4 月 1 日以來(近1年內),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