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能源集團泰山地勘集團新礦地勘關于發耳煤業水源井取證技術服務分包項目采購公告
談判采購公告
本項目已經采購人批準采購,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人為新汶礦業集團地質勘探有限責任公司,使用人為新汶礦業集團地質勘探有限責任公司。公開征集供應商參加本次項目的競爭性談判采購。具體內容如下:
1.采購范圍及要求
1.1采購范圍及要求:發耳煤業水源井施工完畢后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取水證(包含但不限于辦理手續所需化驗、驗收等)。
1.2實施地點:發耳煤礦;
1.3計劃工期/服務期限:自水源井施工完畢之日起,120日歷天,報價人可自報最優工期。
1.4最高限價:80萬元(含稅,稅率6%,投標人報價不得超最高限價,總價包干);
1.5結算付款方式:總價包干,完成審核后,業主方付款到賬后,同比例給予乙方支付已開發票勞務費。支付方式為承兌或電匯。
1.6質量/服務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現行標準,工程質量合格,滿足技術要求規定。
談判采購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號僅供參考,為更加直觀的說明相應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供應商應當選擇高于或相當于所列品牌或型號的技術標準的產品。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具備獨立簽訂合同的權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資質要求:服務單位具有同類項目的相關服務經驗。
2.3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相關服務經驗。
2.4業績要求:類似業績不少于2項。
2.5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近三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2.6信譽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近年內(2022年1月1日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和重大不良記錄(投標行為或者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行政處罰停止投標行為),在市場中有良好的信譽;
(3)凡參加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未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包括投標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重大違法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山東能源集團納入異常企業名錄管理;
2.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談判采購項目;
2.8不接受聯合體談判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