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夷陵區2026年龍泉河中游項目區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第2次招標)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夷陵區2026年龍泉河中游項目區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項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夷發改農經〔2026〕9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和區級配套。項目業主為宜昌市夷陵區水土保持服務中心。代建單位為宜昌市夷陵區龍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宜昌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水土流失治理22.11平方千米。具體包括坡改梯18.12公頃、溝道治理1741米、堰塘整治1處;封育21.93平方千米。
2、建設地點:宜昌市夷陵區龍泉鎮。
3、招標范圍: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內容。
4、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5、招標控制價:5476123.25元。
6、工程質量目標:達到國家和行業相關現行規范驗收的合格標準。
7、安全要求:達到《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標準,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要求如下(詳細情況見本工程招標文件):
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
2、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上傳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彩色掃描件,如因辦理年檢證書在有效期內而不能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的,則應上傳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
3、投標人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電子資質證書)
4、投標人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須取得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A證。(上傳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彩色截圖。)
5、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書),證書上記載的工作單位為該投標單位;(上傳有效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電子注冊證書)
②未在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經理,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③須取得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上傳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彩色截圖)。